恒生红利 (513950): 关于富国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调整申购赎回现金替代有关处理程序并修订招募说明书

原标题:恒生红利 : 关于富国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调整申购赎回现金替代有关处理程序并修订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关于富国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调整申购赎回现金替代有关处
理程序并修订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以及富国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513950,场内简称:“恒生红利ET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1月26日起调整本基金退补现金替代业务处理规则,并相应修改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调整及招募说明书修订内容自2024年1月26日起生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退补现金替代业务处理规则

  调整前 调整后
申购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T日,基金管理人根据申购赎回清单收取 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对于确认成功的T 日申购申请,在T+1日(指上海证券交易 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内, 基金管理人以收到的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 代投资者买入被替代证券。基金管理人有 权在T+1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 合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内任意时刻以收 到的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代投资者买入小 于等于被替代证券数量的任意数量的被替 代证券。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投资的 需要自主决定不买入部分被替代证券,或 者不进行任何买入证券的操作。 在T+1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 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日终,基金管理人 已买入的证券,依据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 与被替代证券的实际买入成本(包括买入 T日,基金管理人根据申购赎回清单收取 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对于确认成功的T 日申购申请,在T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内,基 金管理人以收到的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代 投资者买入被替代证券。基金管理人有权 在T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 易所的共同交易日)内任意时刻以收到的 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代投资者买入小于等 于被替代证券数量的任意数量的被替代证 券。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投资的需要 自主决定不买入部分被替代证券,或者不 进行任何买入证券的操作。 在T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 易所的共同交易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已 买入的证券,依据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与 被替代证券的实际买入成本(包括买入价
     
     
     
     
     
     
  价格与相关交易费用)的差额,确定基金 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未 买入的证券,依据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与 被替代证券T+1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 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收盘价 (需用最新汇率公允价折算为人民币,当 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 的收盘价,当日无收盘价的,取最后成交 价)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 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格与相关交易费用)的差额,确定基金应 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未买 入的证券,依据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与被 替代证券T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 联合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收盘价(需用 最新汇率公允价折算为人民币,当日在证 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 价,当日无收盘价的,取最后成交价)的 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 补交的款项。
     
     
赎回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对于确认成功的T日赎回申请,在T+1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 共同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根据赎回申 请代投资者卖出被替代证券。基金管理人 有权在T+1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 联合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内任意时刻代 投资者卖出小于等于被替代证券数量的任 意数量的被替代证券。基金管理人有权根 据基金投资的需要自主决定不卖出部分被 替代证券,或者不进行任何卖出证券的操 作。 在T+1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 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日终,基金管理人 已卖出的证券,按照被替代证券的实际卖 出金额(扣除相关费用)确定基金应支付 的替代金额;未卖出的证券,按照被替代 证券T+1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 合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收盘价(需用最 新汇率公允价折算为人民币,当日在证券 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 价,当日无收盘价的,取最后成交价)确 定基金应支付给投资者的替代金额。 对于确认成功的T日赎回申请,在T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 共同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根据赎回申 请代投资者卖出被替代证券。基金管理人 有权在T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 合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内任意时刻代投 资者卖出小于等于被替代证券数量的任意 数量的被替代证券。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 基金投资的需要自主决定不卖出部分被替 代证券,或者不进行任何卖出证券的操 作。 在T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 易所的共同交易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已 卖出的证券,按照被替代证券的实际卖出 金额(扣除相关费用)确定基金应支付的 替代金额;未卖出的证券,按照被替代证 券T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 易所的共同交易日)收盘价(需用最新汇 率公允价折算为人民币,当日在证券交易 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当 日无收盘价的,取最后成交价)确定基金 应支付给投资者的替代金额。
     
     
     
     
     
     
     
     
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修订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业务规则的调整相应修订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本次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自2024年1月26日起,上述调整及招募说明书修订内容生效,届时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招募说明书。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整退补现金替代业务处理规则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2、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95105686 400-888-0688
费的客户服务电话( 、 )咨询相关情况。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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