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天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5000元

金融界2024年2月19日消息,昆明天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因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被昆明市官渡区消防救援大队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昆明天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复查,未及时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昆官消限字〔2024〕第0006号中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水力警铃输入、输出模块没电)及停用消防设施〔(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泵控制柜、送风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泵控制柜、送风机已恢复正常通电,但不具备正常运行功能。

昆明天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构成了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违规行为。因此,昆明市官渡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其进行了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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