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均普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宁波均普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决算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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