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5股被宣布减持

【20:42 利通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的预披露】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 计划减持 数量(股) 计划减持比 例 减持 方式 减持 期间 减持 价格 区间 拟减持 股份来 源 拟减持 原因
漯河 市祥 鑫企 业管 理咨 询合 伙企 业 (有 限合 伙) 不高于 1038800 不高于 (0.9822%) 大宗 交易 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个交易 日后 3个 月内 根 据 市场 价格 确定 北交所 上市前 取得 资金需 求
注:若公司在股东拟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上述计划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计划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一) 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20:32 新瀚新材: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预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瀚新材”)5,966,8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44%)的股东郝国梅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345,24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345,24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郝国梅女士出具的《郝国梅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郝国梅
2、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规划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新瀚新材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2,690,48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份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1,345,24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345,24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按市场价格决定,并且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的1.2倍。

7、减持方式: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

除上述内容外,股东郝国梅女士本次减持无其他安排。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东做出的承诺情况
股东郝国梅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郝国梅女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郝国梅女士承诺: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深交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在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其将择机减持该等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时,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的1.2倍;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在该期间内以低于上述价格减持其所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

(二)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郝国梅女士严格遵守其所做出的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股东郝国梅女士的本次减持亦严格遵守其所做出的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郝国梅女士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2、股东郝国梅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郝国梅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股东郝国梅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郝国梅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19:42 英力股份: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业务需要
2、股份来源:首发前限售股
3、减持数量:不超过759,400股
4、减持比例:不超过0.58%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6、减持期间: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3月14日
7、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8、高新毅达所做承诺:(1)自英力股份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英力股份的股份,也不由英力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企业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高新毅达严格遵守了所做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


【18:52 珈伟新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东名称: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减持原因: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相关债务逾期
3、股份来源:定向增发
4、减持数量和比例: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260,314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公司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则根据前述变动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及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8:52 春雪食品: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计划减持的44名自然人股东及1名法人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持股详情见本公告“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刘贵贤等28名自然人股东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后的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 3月 3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562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28%。

公司仲锡联等16名自然人股东及法人股东莱阳市通达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后的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3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437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72%。

其中,公司股东王克祝、杨丽娜、王磊、姜红梅根据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不同,其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不得超过20800股、41600股、20800股、83200股。

上述股东本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9999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详见本公告“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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