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不准确、信披制度不健全,多伦科技及相关责任人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12月22日盘后,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伦科技”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称, 因信息披露不准确、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江苏证监局对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安强、阮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多伦科技公告截图

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安强、阮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73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称,经查,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信息披露不准确

2023年3月31日、8月21日、9月7日,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上答复投资者称“公司作为华为�N腾AI产业链的重要合作伙伴之一”。2023年11月15日、16日、17日晚间,公司在披露的《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中亦提及“公司作为华为�N腾AI产业链的重要合作伙伴之一”,并作了进一步情况说明。经查,公司作出“华为�N腾AI产业链重要合作伙伴之一”的表述没有充分依据,夸大了合作关系,对投资者判断公司在华为�N腾相关产业链中的地位具有一定误导性。公司上述信息披露依据不充分、内容不准确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章安强、董事会秘书阮蔚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二)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

2023年11月10日,公司在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上回复投资者时称“目前北云科技的Alice GNSS高精度定位芯片已通过了国际权威的ISO26262功能安全产品认证,成为国内首款、全球第二款获此认证的高精度定位芯片”。公司当天公告发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也提及前述内容。经查,公司未经核实即发布湖南北云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提供的信息,导致披露的相关信息依据不充分,存在内容不完整、风险揭示不充分等情形。

公司未制定通过上证e互动和业绩说明会等对外发布信息的制度,出现上述未经核实即对外发布相关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信披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对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安强、阮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多伦科技公告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警示函》中的相关事项,将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坚决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读创财经综合

信披不准确、信披制度不健全,多伦科技及相关责任人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审读:汪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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