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车险|新能源车险实务要点——承保篇


一、 投保资料要求

1、对于新车投保,未留存有效资料的续保及其它保险公司转保的客户,保险公司须提示投保人提供身份证明及行驶证复印件。国产新车尚未取得行驶证的,可提供新车购置发票复印件或出厂合格证复印件代替;进口新车尚未取得行驶证的,可提供新车购置发票复印件或货物进口证明书复印件代替;二手车尚未取得行驶证的,可提供二手车交易发票或车辆登记证书代替。

2、对于续保客户,如之前提供的人员及车辆证件均在有效期内且信息未调整,投保人无需再次提供其它相关资料。

二、验车规范

1、验车基本信息核对,车主、车牌号、车架号。 

2、本地使用核验需与标志性物合影或者通过线上公众号、小程序、APP 等形式拍摄带有具体地理位置定位的照片。

3、验车拍摄顺序,逐个角度拍摄左前 45°、右前 45°、左后 45°、右后 45°、车架号照片。

4、验车照片数量不少于 5 张,根据实际情况可要求拍摄车辆局部特写照片。

5、拍摄验车照片需在光线充足的环境进行,验车照片需清晰、完整。

三、信息录入规范

1、车辆信息系统录入需正确选择险种类型,核对车辆实际能源种类,如:纯电动、燃料电池、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

2、充电桩信息系统需录入充电桩类型、安装地点、充电桩损失险保额(元)、充电桩责任险保额(元)。

四、充电桩承保范围

1、明确充电桩必须符合充电设备技术条件、安装标准。

2、充电桩必须为自用私人充电桩。

3、充电桩类型:如固定式、挂壁式、便携式。

4、申请投保时需提供充电桩相关影像,需进行验桩审核后方可承保。


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新昌支公司

咨询电话:0575-86380867

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鼓山中路121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



扫码关注“浙江人保财险”官微

您可以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

暂无相关文章

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后

点击右上角发送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