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新材(603578):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原标题:三星新材: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星新材(603578):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资料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33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仝小飞先生
主要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14:00—14:30);
二、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三、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四、律师、监事代表以及两名股东代表共同参加计票和监票;
五、宣读议案
1、《关于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重新制定或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4、《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解答;
七、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
八、休会、统计现场及网络表决结果;
九、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
十、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务必准时到达会场并参与签到登记以确认参会资格。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到达现场但未能及时参加会议登记的股东、代理人及其所持股份数额不计入现场表决权数,不得通过现场投票方式表决。

四、请参加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五、股东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股东在会议召开期间准备发言的,应当事先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人许可,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六、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表示,未填、 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议案一:
《关于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公司拟重新制定《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 12月)》,新章程启用后原章程废止。

变更后的章程全文详见 2023年 12月 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 12月)》。

本次变更《公司章程》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议案二:
《关于重新制定或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根据《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公司拟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由于新的公司章程中已涵盖投资决策管理方面的规定,公司同时废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全文详见 2023年 12月 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议案三: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持股 80%的控股子公司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金泰”)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不超过 5440万元购买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总占地面积不超过 272亩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政府部门土地出让规划在恰当时机参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价格,并在购买土地使用权过程中及之后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证件等)。

该事项目的是推进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金泰光伏玻璃及相关业务的产能建设,扩大生产规模,提高行业竞争力。此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 12月 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议案四: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年(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5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和其他中介机构;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费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 12月 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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