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产品由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代理,并且由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互认基金系列 :仅供中国内地公众查阅知》、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3号《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及其他相关的税收法规,或就各
自纳税情况征询专业顾问的意见。
?
投资者可能需承受重大损失。
?
投资者不应单凭本文件作出投资决定。
基金报告 | |||
投资目标 通过主要(即将其总资产净值至少70%)投资于亚太区(日本除外)内的、投资管 理人预期会派发股息的公司的股票,以提供收益及长期资本增长。 投资专才 ▼ 基金经理 Jeffrey Roskell, 何世宁, Ruben Lienhard 基金资料 成立日期 总资产值(百万) △ (每月派息)美元类别 (2013.05.31) 1,015.4 美元 互认基金系列份额 (2019.03.01) 分派频率 现时费用 (每月派息)份额 : 预期每月 申购费 : 以资产净值计的2.5% 赎回费 : 现在为0% 管理费 : 每年1.5% 基金代码 PRC人民币对冲份额(累计)968044/HK0000431798/JPAEPAH HK PRC人民币对冲份额(每月派息)968045/HK0000431806/JPAEPMH HK PRC人民币份额(累计)968048/HK0000431814/JPADPAR HK PRC人民币份额(每月派息)968049/HK0000431822/JPADPMR HK PRC美元份额(累计)968046/HK0000431830/JPAEPAU HK PRC美元份额(每月派息) 968047/HK0000431848/JPAEPMR HK 报价货币及每单位资产净值 PRC人民币对冲份额(累计)10.41 人民币 PRC人民币对冲份额(每月派息)8.23 人民币 PRC人民币份额(累计)11.19 人民币 PRC人民币份额(每月派息)9.14 人民币 PRC美元份额(累计)10.24 美元 PRC美元份额(每月派息) 8.37 美元 12个月之资产净值 (PRC人民币对冲份额(累计)) 最高 : 11.81人民币(2023.01.30) 最低 : 9.40人民币(2022.11.03) 派息率 7) 上次分派及除息日/年化分派率 PRC人民币对冲份额(每月派息) 0.0232 人民币 (2023.10.31)/3.44% PRC人民币份额(每月派息) 0.0351 人民币 (2023.10.31)/4.71% PRC美元份额(每月派息) 0.0321 美元 (2023.10.31)/4.70% | |||
此份额为基金于香港成立的初始份额,并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并不会向中国内地的公众人士发售。以上资料仅供参考。所有资料截至上一个月之最后计值日(特别列明除外)。资料来源:摩根资产
管理/ RIMES(以报价货币资产净值计,红利再投资收益。)本基金于任何项目之投资比重如有超越投资限制所指定之限额,乃基于市场变动所致,并会在短期内修正。1)PRC人民币对冲份额(累计)的基准指数为
MSCI综合亚太(不包括日本)净回报指数(美元交叉对冲为境外人民币)。净回报指数中的成分股所分派之红利在减除预扣税後再作投资。2)PRC人民币对冲份额(每月派息)的基准指数为MSCI综合亚太(不包括日
本)净回报指数(美元交叉对冲为境外人民币)。净回报指数中的成分股所分派之红利在减除预扣税後再作投资。3)PRC人民币份额(累计)的基准指数为MSCI综合亚太(不包括日本)净回报指数。净回报指数中的
成分股所分派之红利在减除预扣税後再作投资。4)PRC人民币份额(每月派息)的基准指数为MSCI综合亚太(不包括日本)净回报指数。净回报指数中的成分股所分派之红利在减除预扣税後再作投资。5)PRC美元份额
(累计)的基准指数为MSCI综合亚太(不包括日本)净回报指数。净回报指数中的成分股所分派之红利在减除预扣税後再作投资。6)PRC美元份额(每月派息)的基准指数为MSCI综合亚太(不包括日本)净回报指
数。净回报指数中的成分股所分派之红利在减除预扣税後再作投资。7)年化分派率 = [(1+每单位分派 / 除息日资产净值) ^12]-1,年化分派率是基於每月分派计算及假设红利再投资,可能高於或低於实际全年分
派率。分派并不代表基金取得正回报。8)投资于任何单一实体或就任何单一实体承担风险的总投资(政府证券及其他公共证券除外)不能超逾有关基金总资产净值的10%。
「(每月派息)份额」旨在每月进行分派。分派率并不保证,本基金的分派来源可能为本金。投资回报以报价货币计算。若基金 / 份额以外币报价,以人民币为本的投资者可能须承受汇率波动影响。内地个人投资
者通过投资「(每月派息)份额」分配取得的收益,将依法扣取20%的个人所得税。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前请参阅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包括风险因素。投资价值及收益可出现波动,投资者的投资并无保证,过去的业绩并不预示未来表现。汇率波动可导致有关海外投资的价值升跌。新兴市场投资的波
动程度或会较其他市场更高,并通常对价格变动较敏感,而投资者的资本损失风险也因此而较大。另外,这些市场的经济及政治形势亦会比成熟经济体系较为动荡,以致可能对投资者的投资价值构成负面影响。
本文件所述基金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中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注册的香港基金,在内地市场向公众销售。该基金依照香港法律设立,其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规范适用香港法律及香港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摩根资产管
理涵盖摩根大通集团旗下的资产管理业务。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在香港经营摩根资产管理的集成基金业务,是本文件所载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的基金管理资格。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作为本文件所述基金在内地发售的主销售商刊发本文件。
本文件所载的任何前瞻或意见均属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于刊发日期所有,并可能会作出变更。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不能保证或负责本文件内容的准确性及可靠性,在任何情况下也不会就其意见、建
议或陈述所引致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文件所载资料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或发售或邀请认购任何证券、投资产品或服务。本文件所载资料均来自被认为可靠的来源,但仍请自行核实有关资料。
本文件由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监管的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拟备,并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分发。本文件并未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香港证券及期货
事务监察委员会审阅。
本产品由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代理,并且由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