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监管
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共发送监管工作函14份,其中监管问询函2份、监管工作函12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类公告8份。针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采取书面警示2单、纪律处分措施5单。同时,加大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常的联动监管,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发生明显异常的,提请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16单。
市场交易监管
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上交所对52起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对*ST富润等风险警示股票进行重点监控,对10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等进行专项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