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建立从问题识别到解决方案的分区分类管控策略;利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加强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和制度创新,有利于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保障生态环境功能、筑牢绿色发展底线、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良性互动。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科学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明确管控要求、制定准入清单、实施分类管控,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近年来,各地在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面开展了有益探索与尝试,相关制度不断完善,管控体系日益健全,成果应用初见成效。但也要看到,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目前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短板,不精准、不规范的问题较为突出。需采取更为有力的举措,加快建设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分区管控更加精准、规范、高效。
加快推进制度建设。应加紧立法工作,将分区管控的相关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切实强化分区管控法律“硬约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一项牵涉面广、涉及领域多的复杂工作,需要加强与其他规划之间的衔接与协调,特别是要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推动生态、水、土壤、资源利用等方面的管控要求深度嵌入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工业园区建设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加强分区管控的关键性举措,应不断增强准入清单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完备性,进一步明确准入、限制和禁止的要求,作为各地各部门有关政策制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实施动态更新调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通常会因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变化、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的变更、自然保护地的优化等情况进行更新和调整。应坚持动态更新与定期调整相结合,加快建立健全更新调整机制,加强和规范更新调整成果的科学论证和审查工作,切实保障更新调整成果质量。当然,实施动态更新调整,不能盲目进行。生态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不下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突破是实施动态更新调整必须始终坚守、不可逾越的底线。
持续拓展应用领域。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和准入清单作为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管控要求融入其中发挥作用,在规划编制、环境准入、日常执法中做到不变通突破、不降低标准。同时,不断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环境准入中的约束作用,重点跟踪评估“两高”行业落实区域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效率等管控要求的情况,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数字赋能分区管控。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离不开数字化技术作支撑。比如某地区充分运用大数据算法打造生态空间管控系统,实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数字化,让生态环境治理变得更加精准高效。应加快建设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数据库,打造统一的数据共享及应用系统,对分区管控开展情况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在线预警、云端监控,同时加强与智慧环保等各类各级环保信息化平台,以及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智慧城市管理系统等政务系统之间的对接融合,逐步实现应通尽通,促进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同时面向部门、企业、公众积极开发移动端应用,开放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和准入清单的查询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在随时随地可申请、可查看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参与感和获得感。(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