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慧辰(688500)日前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2月7日收到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显示,经查明,公司控股子公司信唐普华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ST慧辰2020年7月13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以及首发上市后披露的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实际上,*ST慧辰在科创板上市前就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信唐普华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销售合同的方式,在4个项目中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公司2018年虚增利润555.3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33%。2019年,信唐普华等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在5个项目中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公司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721.7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88%;虚增利润1785.8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5.16%。
*ST慧辰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等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罚款合计达到1600万元。
此外,*ST慧辰还在公告中表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陈述的情况,公司判断本次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相关专业律师表示,*ST慧辰因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行为或遭到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凡于2020年7月13日至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ST慧辰股票,且在2023年4月2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免费报名登记,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级市场上,*ST慧辰上市首日曾创下历史最高价121元/股,随后股价就一路下跌,截至12月15日,公司股价收于25.60元/股,已跌破发行价。
扫码报名索赔